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妻子不想生孩子,丈夫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尤其是男方的生育权必须建立在双方一致同意生育的基础之上。倘若女方不同意生育,必将导致...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妻子不生孩子,当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4、所以妻子不愿生孩子,丈夫当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支持,需要证明夫妻之间确实因妻子不愿生孩子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丈夫能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支持,需要证明夫妻之间确实因妻子不愿生孩子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女方不想生育是否能被看着是感情破裂,这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 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还没有规定因一方或双方不想生育可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一项根据。 法律上只承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各种原因包括不育症的直接影响下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既成事实,如确存在,才可按照法定程序确认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3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