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亲属或者监护人探望的,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罪犯与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应当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法定的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看守所拘留一般不能探视,特殊情况结果批准可以探视。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1.一般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探视,具体还需要依照所在监狱的规定。 2.申请探视流程 ①首先,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 ②打听具体能探视的时间,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次数最多两次,且具体哪天也有明确规定,因为监狱内设有多个监区,每个监区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属会见,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另行通知。 ③到了监狱,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可询问大门门卫具体的位置。手续办理一般用时20分钟,在会见室等待服刑人员一般10-30分钟,请自行算好时间。
没有具体的日期,只要是正常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都可以。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4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3,3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