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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社会抚养费吗

2021-03-03
支持征收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原因是,非婚生子破坏了我国生育制度的稳定,未进行结婚登记即生育孩子,可能孩子也没有上户口,影响了我们对人口的管理,一旦未婚的父母分手,孩子可能陷入孤苦伶仃,没有人养育,需要社会来共同抚养的悲惨境界,一旦孩子因为缺乏教育误入歧途,无疑更加增加我们社会的负担。 而,也有反对征收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声音。因为,社会上很多非婚生子的情况,都是文化教育程度不高的,年轻的男女,在不懂事的时候生育了小孩,很多时候男的不会负起一生的责任,所以就留着单身母亲靠微博的工资养育孩子。本身工资不高的单身妈妈带着个孩子,要管他温饱,要供书教学,已经很辛苦了,如果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免雪上加霜。 以上,就是110ask.com有关2017年广东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标准的介绍。尽管有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征收会加重单身妈妈生活压力的反对声音,为了我国生育政策的稳定,目前也还是要征收的。但是,应该酌情比超生征收的社会抚养费降低一点点才是。 (注:本文为110ask.com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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