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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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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为一年,即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超过一年,劳动部门将不予受理,对职工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补偿要求不予支持。如果与单位签订了协议,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的,如果事后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条款显失公平,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如果超过一年,则丧失了胜诉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有效期一般是一年。工伤认定作为用人单位,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行政主管机关申报;如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行政主管机关申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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