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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是属于社保中的一种,是属于国家强制保险。在员工离职之后可能存在三种情况继续缴纳保险。1、员工离职后可申请灵活就业,在当地社区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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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是属于社保中的一种,是属于国家强制保险。在员工离职之后可能存在三种情况继续缴纳保险。1、员工离职后可申请灵活就业,在当地社区办理即可,员工本人缴纳社保。需要员工原单位办理停保手续即可。2、员工在当地另外企业就职,新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同样需要员工原单位办理停保手续。3、员工到外地就业,那么可以直接缴纳社保,但是以前缴纳社保是需要通过转移的方式,转移到新地区,否则外地缴纳部分和原缴纳地部分是不会累计。需要在原缴纳社保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在新缴纳社保地办理社保接受手续。灵活就业办理:1、个人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4、个人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换单位就需要转移社保。辞职和离职的流程通常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住院补偿医疗保险又称津贴型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的保险。申请理赔时,无须提供费用发生的相关票据原件。如果您已参加了社保,想以商业医疗险作为补充手段,以转嫁需自费负担的部分医疗费或分担因住院、手术造成的收入损失,那么,补贴型医疗保险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补贴型医疗保险又称津贴型医疗保险,是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时,由保险公司提供补偿的收入保障型保险。通俗讲是一种无论实际治疗花多少钱,保险公司都按照合同规定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的保险。因此申请理赔时,无须像报销型医疗保险那样,要提供费用发生的相关票据原件。在目前市面上,保险公司推出的补贴型医疗保险,主要有按住院天数累积给付的住院补贴型医疗保险,以及向接受手术者提供的手术费用补贴型医疗保险。[1]补贴型医疗保险分为1年期、终身型及介于两者间的定期型(如10年、20年期)。1年期补贴型医疗保险最大优点在于其灵活,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额度;而缺点在于需每年续保,一旦发生重大疾病,以后年度续保难度会随之增加;这类保险的保费也会因被保险人年龄的增大而逐年上升。对终身的补贴型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一般采用平准保费,即保费不会随被保险人年龄增长或身体状况变化而增加,且不存在中途保险公司提高保费或拒保现象,可对被保险人生存期内的疾病进行重复理赔。正因为有这样的优点,使得终身的补贴型医疗保险的费率较高。补贴型医疗保险的特性,使其成为不用看社保“脸色”的医疗保险,它的理赔与被保险人花多少住院费或手术费无关,保险公司不会深究所花费用哪些是社保范围内、哪些又是社保外的。如果当前您已参加了社保,只是想以商业医疗险作为补充手段,以转嫁需自费负担的部分医疗费或分担因住院、手术造成的收入损失,那么,补贴型医疗保险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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