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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增加了第(三)项和第(四)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
旅游大巴超载构成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对此做了规定。 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增加了第(三)项和第(四)项。 在道路上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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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旅游大巴超载处罚规定如下。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种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种行为,处200--500罚款,驾驶证记6分。
我在旅游途中乘坐的大巴坐了很多人,严重超出车的正常承载量,感觉非常危险,请问法律对此有什么规定?会构成犯罪吗? 答:刑法修正案(九)对此做了规定。 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增加了第(三)项和第(四)项。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游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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