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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中没有写明公司的名称,该份合伙协议一样是有效的。对于合伙名称合伙人可以加一个补充协议就好。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
合伙合同中没有写明公司的名称,该份合伙协议一样是有效的。对于合伙名称合伙人可以加一个补充协议就好。但是合伙协议要全体合伙人签字才能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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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与公证无关。 一般来说,合同自成立以来就有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要符合以下条件: 1、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当事人必须是双方或多方,而不是单方面,通过平等和自愿协商订立。; 2、签署的主体是合格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等。).他们可以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内容,自由控制自己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3、签订的合同和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有效法律规定(如不违反公序良俗,说白了就是公共道德秩序)。 4、合同或协议内容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 换句话说,只要协议是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的,一方发出邀请,另一方做出承诺,在没有上述情况的情况下,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无需公证。
你是合伙人,如果股东名册上没有你的名字,说明你以前的钱不是股金,只是借贷关系,可以要求对方归还. 其次,如果你是股东,你们各有一半的股份,难以形成公司决议,这种股份比例不科学. 不过,你现在依然是股东,你就可以行使你的权利,对于公司当时资产不实,如果查明是其他股东出资不实,你可以要求其补足差额部分.如果只是由于经营损亏,你当时没有进行审计,现在没办法了.
签订他人名称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具体情况。因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超越代理人权限或者无权代理人签订他人名称的合同,效力待定,经代理人认可后续有效,否则无效。如果代理人有过失,合同有效,但另一方是恶意第三方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代理人认可的,对代理人无效。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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