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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拒收的理由着实不可思议你可以带上孩子户口簿到教育局教育科科长他或许能帮忙解决你的问题越快去越好。。。。。。...
该项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应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应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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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是否必须本人前往不清楚但最好本人前往万一派出所不让办就麻烦了如果实在抽不开身可以叫代办人带上自己的证明和委托人的原件证明前往最好事先询问下当地的派出所
一般来说,是的: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学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监护人(父、母等)的户口与学龄儿童的户口应该与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一致,才能在对应的学区就近入学;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新生儿申报户口,与本人的出生地是无关的: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应先补领结婚证):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在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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