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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1、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2、面临拆迁的地...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一、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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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以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如果是违法方式得到的宅基地还可以罚款。宅基地是依法使用,必须符合相关使用规定,由政府依法审查决定是不是符合这些规定,通过审批、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全国人民应该尊重批准使用权这个法律行为,是批准就是批准,不要说是别的。实际上全国人民就是坚决坚持转让土地是违法行为,不要给有钱人囤积土地的机会,政府可以随时重新审批,愿意得到土地可以采取自动放弃、重新审批这个方式,至于钱款交易还是不喊叫为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据你所述情形,对此行为是可收回的。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积极予以利用。对于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应视为其对权利的放弃。为有效利用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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