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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2022-07-01
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可以有几种表现形式: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合并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保密义务是员工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是必须向义务员工支付保密费保密义务是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员工的义务之中就包括了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守义务。用人单位即使没有向员工支付保密费,甚至即使没有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员工也有保密的法定义务。或者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正常工资里面就包含了保密义务的对价。至少在大陆现行劳动法下主流的观点和司法实务都是这么认为的。 有的HR会问,那么保密协议的签订意义何在呢?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四点意义:其一,明确保密的范围,约定一些保密措施。保密性本身就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没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对材料或信息采取了一定保密措施,就不能认定其属于商业秘密。而保密协议中的约定就可以作为用人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证据。其二,如前所述,虽然保密协议不能约定违约金,但可以约定损害的计算方法和范围。其三,可以就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约定。其四,对员工遵守保密义务有一个提醒、警示的心理作用。通常,工资里有保密费一项时,员工会更加认真的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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