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银行理财子,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本公司稳健运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
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银行理财子发行投资衍生产品的理财产品的,应当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获得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并遵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涉及外汇业务的,应当具有开办相应外汇业务的资格,并遵守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确保理财业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交易结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控方式,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标准。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理财业务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银行理财子公司申报,并不得与投资者发生利益冲突。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建立上述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理财业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自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理财产品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二)不公平地对待所管理的不同理财产品财产;(三)利用理财产品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理财产品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四)向理财产品投资者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五)侵占、挪用理财产品财产;(六)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银行理财子应当根据理财业务性质和风险特征,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产品准入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人员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合作机构管理、产品托管、产品估值、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24人已浏览
1,221人已浏览
1,650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