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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的程序,也称“当场处罚”。 程序 一...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的程序,也称“当场处罚”。 程序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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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以下内容: 一、条件: 对公民(自然人)处以五十元(含)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含)以下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处罚程序。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怎么处罚lt;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怎么处罚gt;、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怎么处罚lt;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怎么处罚gt;的通知》(国税发〔1996〕190号) 三、简易处罚程序: (一)向当事人表明身份; (二)确认违法事实,对拟予以处罚的,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四)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五)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备案。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定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三)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四)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水上、本市远郊区县的城镇以外地区的被处罚人,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可以当场交纳罚款的。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的程序,也称“当场处罚”。 程序 一、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的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税务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当场缴纳的。 四、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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