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对庭审作如下简化,以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公诉人可以摘要宣读起诉书;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或者法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应当出示,并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考虑到其认罪态度好,法院在量刑时会适当考虑,从宽处罚。
普通合伙入伙程序:入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入伙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1.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入伙使得入伙人取得合伙人的资格,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成为合伙组织的成员,因此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2.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入伙协议的签订表明原合伙人对入伙人的接受,也表明了入伙人的入伙意愿。原合伙人与入伙人签订入伙协议时,应履行其告知的义务,即告知入伙人原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为入伙人人伙后,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要与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原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目的是有利于第三人决定是否入伙。入伙协议中关于入伙人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但对内具有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8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2,734人已浏览
4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