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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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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根据您的所得金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5000的部分先扣减掉,扣减之后仍有剩余的,超出部分按照综合所得3%-45%,经营所得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属于利息、红利、股息等偶然所得的,按照比例税率20%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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