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被决定予以强制戒毒的人员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戒毒场所执行。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
强制戒毒的条件: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呵呵,个人不服并不影响执行的,只是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甚至提请行政诉讼,执行还得依旧执行,因为极少数才可能复议成功的,而且不成功也没有减期机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依前述规定公安机关的做法并无不妥,师出有名。
各地的政策不同,《戒毒法》规定,强制戒毒最短为一年,最长三年。而且强制戒毒不是惩罚性的处理,而是治疗过程,所以不存在什么“保释”。但是《戒毒法》也有明确规定:吸毒量小、时间短的吸毒人员应以社区治疗为主。你可以找处理他的派出所,通过“各种方式”阐明:他是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而且吸毒时间不长,吸毒剂量很小,可以通过社区治疗(就是镁砂酮维持治疗)痊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612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