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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主要是: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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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第一,职工发生工伤,在治疗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医院建议,单位派人护理,没有护理费。 第二,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十级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主要是: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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