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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
工伤认定书送达时限是20日内,依据是: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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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决定受理的,下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决定不予受理的,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之诉权。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劳动局不给做工伤认定怎么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需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出具认定结论,最长不得超出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一般会在15日左右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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