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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你是出包方,包工头是承包方,此案的关键是确定包工头将项目转包给带班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转包,如是,带班作为承包方须对其承包行...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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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此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看行为人有无违章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主观上有无过失,这种过失同发生的重大事故有无必然联系。
汽车转弯不打转向灯发生事故,是不打转向灯车主的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而发生交通事故后,就需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认定事故责任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不打转向灯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要留有安全的距离,需要车主安全驾驶。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依据公安部2009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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