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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属“情节严重”,可能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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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间如果过失犯罪只要是构成犯罪,都要撤销缓刑,不但这样,还要与原判刑罚进行数罪并罚,一起执行,不分故意还是过失。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所以,死缓期间过失犯罪应撤销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但并不一定立即执行死刑。
不适用缓刑或免刑的情形如下: 《刑法》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对9类情形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以一罪处理的;(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七)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八)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浙江和福建规定: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罪不适用缓刑、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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