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质押合同生效质权成立。所谓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质押合同由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是真实的;(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质押合同生效,并不代表质权成立。 1、以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债权质押生效条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须合法有效。 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 先,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为标的不能,质押无效。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亦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 (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三)可成为质押标的之债权应具有特定性。 质押的合同债权的特定性,一是指在设定质押时,用于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如果所约定用于质押的债权是否发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或虽已发生但数额尚未确定,就可能影响被抵押担保债权的实现。 (四)用于质押的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7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