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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一、立遗嘱人:(身份基本情况)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
根据你的叙述,赠与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协议,与遗嘱所达到的效果是一样的,都是在你婆婆身故后才能得到房子的所有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签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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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根据指定继承人的不同,可能会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效果。当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时,该遗嘱将发生遗嘱继承的效果;当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的,该遗嘱将发生遗赠的效果。 可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适用有限继承原则,即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
我给你分析一下好坏利弊,请你自己斟酌选择。其实在你这种情况下赠与和遗嘱继承没多大区别,经过公证,效力差不多。 被继承人(你爷爷)在活着时可以随时更改遗嘱,即使公证了,但是只有经过公正的更改遗嘱才能对抗先前的遗嘱,不好处就是需要等到你爷爷过世经过继承析产才能取得产权。 赠与人(你爷爷)在为办理产权赠与(动产交付,不动产需要登记变更交付,此处房屋适用不动产登记交付)的情况下随时可以撤销赠与,即使写了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只要没有到房管局那里变更登记,你母亲是无法取得产权的。只要赠与(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能更有效的保护)了并到房管局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即使你爷爷活着也可以取得房屋产权。 格式在公正的地方都有,而且都是现成的,比较正规。其实也没必要很正规,只要写明产权归属,法律关系清楚明白就行。 像你母亲这种情况,只有50%产权的话,没法“和平、公然、长久的”使用(除非你能说通并且买下另一半产权),一般都是作为共有物卖了然后分钱,所以一定要写明白,公证好,以免不必要的麻烦和伤了家族关系。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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