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设立的普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一般情况下,合伙债务由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金额超过损失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