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个人通过基金会捐赠,在个人所得税后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情形有哪些

2022-03-02
个人通过基金会捐赠,凡符合以下机构的捐增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百分百(全额)扣除: 1、对红十字事业的捐增。 2、对福利性、非营业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增。 3、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捐增。 4、对农村义务教育捐增。 5、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增。 6、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捐增。 7、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增。 8、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增。 9、对县级以上总工会捐增。 10、对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捐增。 11、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经费捐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抵扣的计算: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额-费用扣除3500元处理允许全额扣除的捐款,其他捐款允许扣除的金额=应纳税所得额*30%,超过部分不允许抵扣。个税=(月工资额-费用扣除3500元-捐款)*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