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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1.根据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浙江省十级工伤赔偿的相关信息如下: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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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工伤十级会有下列赔偿: 1、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 2、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本人七个月的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医疗待遇: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属于报销项目由社保机构承担,不属于报销项目的,由公司承担;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企业承担。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出差标准的70%。 3、住院期间护理费:首先需要确定需要护理;其次,标准按当地同等护理级别的护工工资确定。 4、残疾辅助器具费: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是否需要残疾辅助器具。 5、出院后休息期间的护理费:确定在出院后需要专人护理。 6、经过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单位负担)。 7、营养费: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这项,可以根据医院的证明适当要求。 8、停工留薪期待遇:原福利待遇不变,计算到伤残鉴定之日。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本人工资。 10、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交纳各项保险。 1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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