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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考勤记录、检查考核等措施,加强路面巡逻检查。定期对固定交通监控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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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造成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对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强制措施或者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主管机关应当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自复议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处一千元罚款;(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两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一百的,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八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五千元罚款;(四)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两万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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