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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侵害什么客体,投毒侵害的是公共安全。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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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侵害什么客体,投毒侵害的是公共安全。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毒罪。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如故意杀人罪、、等。
对于杀人,应当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确定其相应的罪名,按照罪责刑一致原则进行量刑。并不能简单的说杀人判什么刑罚,要根据被告的具体犯罪构成进行分析:凡年满14周岁的,就要对杀人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只是刑罚的轻重不同。故意杀人的刑罚要大于过失杀人,精神病患者不符合犯罪构成的主体,因此精神病患者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这里所说的精神病除间歇性精神病在正常情况下)。此外很多罪名也是可以转化为故意杀人的,例如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如果发生被虐待的监管人员死亡的情形,则转化为故意杀人罪一罪定罪处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故意杀人致死死刑,故意杀人未遂15到20年以上,正当防卫无罪,不是故意杀人致死的10到15年,非故意杀人未遂10年以下
第一百一十四条是适用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也就是说其行为危害了不特定的公众,第一百一十五条适用的是针对特定的对象投毒,目的是使特定的人或人群受到毒害。因此,你问的问题应从此进行区别,如果中毒的四人就是投毒者投毒的特定目标,那么应适用一百一十五条,如果投毒对象不是该四人而是其他人,或者只是四人中的某个体,却殃及他人,即侵害了不特定的其他人,则应适用第一百一十四条处罚。这一法律精神从刑法修正案八里面就酒驾的定罪归类于侵害公共安全罪即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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