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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相对独立。中介促成合同成立后,中介已经完成合同的中介义务,可以收取约定的报酬。因此,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成为中介退还中...
1、委托双方因限购解除合同的,居间费一般可以退还。限购限贷令颁发后,居间方明知买方无购房资格仍强行撮合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支付中介费用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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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有时合同即使解除了居间方也还是可以收取相应中介费的。 二、居间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合同一般不能随时终止。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客户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媒体服务,客户支付报酬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终止,或者属于不定期合同的持续债务,双方可以随时终止。
居间合同不能任意解除。 解除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居间合同不属于可以任意解除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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