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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公司经营范围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 ...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的出资应符合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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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进入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阶段。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改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要以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明确责权、加强企业管理为核心,深化企业产权制度及相关体制的配套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创造基础。与此同时,全国人大还颁布了《公司法》,这标志着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第四个阶段,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企业制度创新的新阶段。
民营企业要不要改制,要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当前一大批锐意改革的民营企业家正在深思的问题。世界银行有关专家认为,企业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就要不断地调整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企业深化改革,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建立能自我调整和理顺企业所有、经营者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经营机制和产权体制。民营企业产权比较清晰,但理顺三者利益关系的经营机制并不完善,有必要借助于企业改制,建立规范的公司体制,建立起随着经营环境不断变化的调整三者利益关系的经营机制。因此,民营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民营企业走向社会,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
企业混合改制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产业经济理论,企业在决定是否采取混合一体化战略时至少应该考虑以下条件: ①主业已经取得突出成绩,拥有稳固的行业地位; ②原有领域已经没有发展潜力,或者在新的领域中具有更好的发展前途,出现了新的市场机会; ③新进入领域和主业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性,能够带动原来主业或者收到原来主业的带动,具有“协同效应”; ④有足够的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保障,具有协调各种不同业务的能力; ⑤混合一体化所产生的效应足以弥补由业务多样化带来的管理成本的增加。如果不满足,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具体如下:战略目标不能协同,核心竞争力下降;原有产品品牌消失,市场份额萎缩;营业收入不断下降,资源浪费严重;公司面临破产和倒闭的风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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