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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借款期限与还款日期指向的都是出借人出借借款给借款人的时间,借款期限届满就是还款日期。...
可以答辩称没有实际收到借款,要求出借人提供付款证据证明已经向自己付款。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但出借人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所以,债务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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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写借条,最好由借款人自己写,不要由贷款人写,以免以后扯皮不认账。首先,标题要明确,写明借条而不是借条;其次,写明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最好保留借款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再者,写清楚贷款目的、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借款人已婚的,尽量同时让配偶签字,以便日后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外,贷款人应同时保留已实际交付贷款的证据(如银行转账凭证等。,尽量不要用现金交付)。如果对方信用或还款能力差,可以要求提供担保或担保人,并在借据上签字盖章。与此同时,建议在借条明管辖法院和双方的送达地址;最后,签字并按下指纹。
没有借条时可以要回借款,如果没有借条,有录音录像、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借款事实,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还有借款人一定好夫妻双方到场签名,因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财产是共有的如一方未到场签名最终法院可能只认同一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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