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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没有签订合同呢?买了社保吗?首先收集相关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在做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项目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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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进行工伤赔偿前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进行工伤赔偿时要根据工伤员工不同的受伤程度,具体可以主张以下的赔偿费用: 1、员工受到一般伤害,要赔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生活护理费; (4)工伤期间的工资; (5)交通食宿费。 2、员工受伤并达到伤残,要赔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生活护理费; (4)工伤期间的工资; (5)交通食宿费; (6)辅助器具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员工工伤死亡,要赔以下费用: (1)丧葬补助金; (2)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3)供养亲属抚恤金。 4、员工下落不明,区分以下情况决定工伤赔偿: (1)员工未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2)员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赔偿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只能附上赔偿项目(最下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赔偿项目如下:(因为工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调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所以这里只是以四川省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证明受伤钱12个月工资的,按照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不能证明的按照受伤前12个月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平均数计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个月公司支付,标准是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调整,所以以省的具体规定为准,打12333查询)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2一样。(因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调整,所以以省的具体规定为准,打12333查询)其他,如交通补助、护理费等自己和公司协商。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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