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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在项目建设期间采取预先担保,或者是一些其他的担保方式来支持项目进行,主要债权人和投资方仍然注...
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是指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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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风险提示: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项目融资是指为建设和经营项目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还贷。其基本特点是,项目的投资决策由项目发起人(企业或政府)作出,项目发起人发起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财务独立,以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并以自身的资产承担债务担保责任。仅对项目本身的资产和盈利能力具有追索权,而对项目发起人没有追索权。在这种融资结构安排下,项目能否还贷仅仅取决于项目是否有可靠充足的财务效益,因此又称“现金流量融资”。同时,这种融资组织形式下,债务和股本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项目的现金流量及项目的还本付息风险,因此又称为“结构式融资”。项目融资组织形式下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风险提示: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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