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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述条件下,股份公司可以依法收回其股份:已发行特别股的股份公司,经持股人同意,以公司盈余收回特别股;关于股份收回的条件是哪些的问题,还可以...
允许回购也是有条件的: 第一是要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二是因减资而回购股份的应在回购10日内将回购股份注销 第三是因合并或股东请求回购而回购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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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与其他公司合并的以及股东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股份收回程序: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公司合并和股东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份收回亦称“股份回购”。股份公司将已发行在外的股份购买回来的行为。中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1] 从各国情况看,在下述条件下,股份公司可以依法收回其股份: ①已发行特别股的股份公司,经持股人同意,以公司盈余收回特别股; ②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时,公司可收回发行在外的股份; ③在公司合并时,公司可收回发行在外的股份; ④当少数股东因合理原因在股东大会中提出终止股东资格、取回股本时,公司可通过合法程序收回这些股份; ⑤在公司终止时,为抵偿在清算或受破产宣告前所欠的债务,公司可通过合法程序收回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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