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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直接到你的户口管理部门把集体户口里面你那页拿出来,然后带上身份证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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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资料: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③证明)离婚证明(或解决夫妻关系的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有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必须持有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6、私人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必须持有①-③证明)我的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在国外期间的结婚证明7、因私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要①-③证明)如果国外没有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持公证的未婚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般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以及本人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1、迁户口之前要准备所需材料,其中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户口本,建议大家提前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避免流程中临时需要,充足的准备可以让迁户口的流程万无一失。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新人需要先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改结婚状态,然后由派出所开具一份女方的户籍证明。 3、更改完结婚状态后需要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份入户申请的表格,将其中的各项信息填写清楚,填写完毕后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4、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提供给新人一份户口准迁证,女方携带这份准迁证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取派出所开出的准迁证。 5、拿到准迁证之后,就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了,需要注意的是女方需要重新办理结婚证,因为户口所在地已经更改,之前的身份证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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