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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规定,禁止通过民间借贷合同高利放贷。按照此规定,涉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民法典》公布之前,...
1、民间借贷的,由借贷双方协商好借贷相关问题,例如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等内容,协商好后签订借贷合同,如果个人之间借贷的,借款交付时合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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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要认挂名借款的,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民间借贷是实际借款人借的,提供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间借贷利息的确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如下:1、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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