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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规定,学校对校内学生事故依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校外,如果学校有先行行为导致应当承担以外,其他的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是上放学途中,学校大门口附近事故,根据具体情况认为是否有监管责任。一般来说,校园以外,放假期间,学校无责任。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视情况而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下列情况下,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确定:(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外,学生自行留在学校或者自行到校的;(四)发生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的其他事故。【辟谣】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学校必须承担责任吗?真相:不是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提醒】在学校受伤如何要求赔偿?1、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监护人与学校协商为准。2、一般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受害人遭受的损失金额。可以要求以下赔偿:(1)医疗费用(住院费、治疗费用、药费等);(2)监护人误工费(因照顾子女而造成的工资损失);(3)住院营养补贴(改善营养、伙食);(4)其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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