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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业主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费用后,由业主分享。因此,民法典实施以后,电梯广告收入、外墙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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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广告费应归业主,广告收益用于小区维护。我国法律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小区电梯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小区电梯广告费应归业主。
1、小区电梯里播放广告收取的广告费给业主。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电梯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电梯广告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当归属业主。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归业主共同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可以归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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