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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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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的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是合同诈骗罪。下列行为属于合同诈骗: 一、以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2、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信用卡诈骗罪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1、伪造信用卡 2、冒用他人 3、恶意透支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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