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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不是由时间长短来决定的,也不是由申请执行人是否申请来决定的。只有在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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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纳入失信名单流程如下:1、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法院根据失信人的条件,将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人名单。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纳入失信人黑名单: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本报1月16日电(记者徐隽)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家单位16日在京联合召开发布会,介绍《“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签署情况,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据了解,《备忘录》规定了信用惩戒的对象: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是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即为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备忘录》,最高法将统一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与相关部门一道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备忘录》规定的惩戒措施具体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据了解,今后最高法将向签约各方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企业或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信用惩戒,并在媒体广为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1月15日12时,最高法官方网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5920名,点击量达到222.7万余次,1669名失信被执行人因主动偿还债务而从名单库中删除,近20%的被执行人正积极履行义务。《备忘录》的实施,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必将极大打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使其付出应有代价,从而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人民日报》(2014年01月17日11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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