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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二)维修项目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三)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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