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委托人经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
委托人经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你应当被被告人委托为辩护人,才能复制有关材料。
甲方(委托方):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411-39801345 甲方因涉嫌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元;2、办案费: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453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