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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并非同一事实和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
可以,但不能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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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撤回行政复议后,当事人可以再次复议,但需要使用不同的事实和理由。如果当事人继续使用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反其真实意思。
可以再申请,但是有条件。原来的行政复议申请撤回之后,想要在发起行政复议的申请,就不能够用原来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了,如果当事人他撤回了原来的行政复议申请,原本就是浪费了一次行政复议的机会,所以他想要再次发起行政复议,叫只能够以不同的事实和理由发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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