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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婚姻过错或侵害损害行为,正常的解除婚姻关系是没有赔偿一说的。但婚姻法也支持婚姻关系的过错方或侵害损害方,赔偿无过错方或受侵害方(受损害方)的主张。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没有这样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双方不再有关系,也不用再负担另一方的生活费。 特殊情况下,比如离婚时一方有重病又无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在离婚时法院会判决另一方适当补偿,有的会判离婚后支付几年的生活费用,但不会是负担终身。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上述所说的事实,那就不用给生活费。而且生活费的标准也不是随意定的,可以根据你所在地区人均生活费为准。 还有就是从现在开始,你得认真对待你的钱了。自己保管吧,这样才能保证你及两个孩子的生活。 如果孩子的医药费数额较大,你可以要求你妻子共同支付。 这样的女人,离吧。离了婚她就没有权利再分你的财产了,你也不必担心因为她到处借钱,债主找到你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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