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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习惯性航路,指船舶经常(包括季节性)通航的水域。(二)客(渡)船固定航线,指客(渡)船舶根据有关规定,在内河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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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货物运输合同,属于指定承运方式的运输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具体的承运方式、运输工具等。一般可以参考以下格式: 1、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如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等; 2、运输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包装要求等; 3、运输的货物承运方式,即海上运输、船舶运输等;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到达期限; 4、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5、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方案、结算方式;货物的赔偿计算; 6、托运方、承运方、收货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免责条件; 7、合同协议的份数确定; 8、托运人、承运人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1、承运人与托运人的信息; 2、货物的具体情况; 3、收货人的相关信息; 4、货物运输的报酬与支付方式; 5、合同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6、争议解决办法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第四十三条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在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时,由于是指定水路运输方式,所以合同的内容、格式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如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等;第二、运输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以及包装要求等;第三、运输的货物承运方式,即海上运输;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期限;第四点、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第五点、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方案、结算方式;货物的赔偿计算;第六点、托运方、承运方、收货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免责条款;第七点、合同协议的份数;第八点、托运人、承运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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