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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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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以福建省为例,公民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及时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益。正常合法出生以及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的婴儿、弃婴,都应当及时予以办理户口登记。第二十二条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第二十三条公民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时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中一方是军人的,军人一方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第二十四条非婚生子女,提交下列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第二十五条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离婚证》;(四)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第一百一十八条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姓氏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非婚生育的子女,无法确定生父或者生母的,姓氏应当随落户方姓氏。除姓氏外,名字用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
1,接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2,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3,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在学校的,要学校证明,学籍卡复印4,计生办处理意见,婚育证明5,当事人申请报告,知情人证明(3个以上)6,与女(或男方)方协议,或法律文书(证明你的抚养权)7,民警询问笔录,调查报告8,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具体罚款金额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1、单亲妈妈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上户口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管是非婚生子女还是婚生子女都依法享有。 2、单亲妈妈要给孩子上户口的,首先准备好孩子的医院出生证明和户口本,然后到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经审查后符合上户条件的,会给孩子办理上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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