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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做医疗事故鉴定,再考虑打官司。...
医保必须住院才能报销。定点购买药物也可以报销,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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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相关规定,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侵犯患者隐私权的具体表现由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权保护的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也不高,并且在诊疗过程中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专家身份往往在医患关系中又占据强势地位。同时,患者对隐私权保护的认知也不够,患者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情况屡屡发生,具体有如下表现形式: 1、患者在被问诊和查体时被旁观或者旁听,以及医务人员不符合诊疗规范的要求患者暴露身体秘密和刺探与病情无关的患者个人信息 2、医务人员故意或过失泄露或公开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案信息、患者在医院的活动信息 3、未经患者同意,干涉患者的个人活动或侵犯其病房、病床等私人领域 4、未经患者同意,将患者作为医学案例教学的教具。
按照《》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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