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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可以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其小类标准设立,或者按照经营区域、产业链环节、产品类型、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类型设立。...
行业协会发展应当遵循政会分开,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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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可以就下列事项开展协调沟通,反映相关诉求:(一)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争议;(二)协调本协会与其他行业协会或者组织的关系;(三)沟通本协会会员与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助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四)在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监督行业内产品或者服务定价,协调会员之间的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五)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参与涉及行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决策的论证,向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相关立法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行业发展规划制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六)代表本行业会员提出涉及本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七)代表本行业会员依法提起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申请,协助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调查,参与反倾销应诉活动;(八)依法参与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章程;(二)执行行业协会决议;(三)按期交纳会费。
行业协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建立会员惩戒和申诉制度,对会员进行自律管理。章程可以规定下列惩戒措施:(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三)公开谴责;(四)劝退;(五)除名;(六)其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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