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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买下经济适用住房时,原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65平方米的部分,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买下;超出部分,按照市场价格买下。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只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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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二十二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二)户籍和身份证明;(三)住房情况证明;(四)收入证明;(五)财产状况证明;(六)婚姻状况证明;(七)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第二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购买应当按照销售项目进行。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资料。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会同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四条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机构及民政部门在审查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时,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从2011年起,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门槛将进一步降低,收入线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调整到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原来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此外,限价商品房的申购标准也放宽了。如果你和你爱人的人均收入超过经适房的申购限额,也可以考虑购买限价房。青岛市的限价房申购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916元调整为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执行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
青岛经济适用房代办怎么申请: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原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65平方米的部分,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出部分,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不得申购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和产权登记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易手续、缴纳有关税费,并进行产权登记,房地产权证上应当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限制上市交易年限自发放《房地产权证》之日起计算。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应该按照届时上市成交价格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向政府补缴收益。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对集资建房项目的预售批准文件,作为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的要件。五、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根据市住宅发展中心确认的名单办理房地产权证;集资建房项目根据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出具的批准文件办理房地产权证,建设单位违规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证。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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