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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期间,没有违反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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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规范的做法,这保证金是要你自己存入指定银行的保证金账户的,但也有些地方并未设立保证金账户,所以钱是由你交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存入其账户(财政设立的),并给你出具发票。 2、保证金是存入专用账户或财政账户,不是另外开户的,所以是没有银行卡的。 3、退还保证金时,你只要带好发票就可以,凭公安机关开具的《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就可退回保证金,至于去银行还是去公安后勤处领取,到时会告知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这里的变更强制措施包括逮捕。
怎么退还: 1、、被告人在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 2、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4、凭“有关法律文书”也可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有关法律文书”是指能够证明案件已经结束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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