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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2、交通事故责...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限制:(一)申请事故调解的时间限制发生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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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时间限制有: 1、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时间限制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处理完毕; 2、驾驶人逃逸的,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十日内处理完毕; 3、需要检验的,在鉴定意见出来后五日内处理完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限制有: 1、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时间限制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处理完毕; 2、驾驶人逃逸的,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十日内处理完毕; 3、需要检验的,在鉴定意见出来后五日内处理完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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