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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
关于办理离婚手续的相关事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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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首先应提交离婚起诉状正本及副本。在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请求进行审查的阶段,原告还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供双方是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明即结婚证,双方的户籍证明即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如果是在离婚起诉状中还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还应提供双方的财产状况证明,例如房产、存款、债务情况等。 此外,起诉离婚当事人一方对离婚过程中其他事项还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哪些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申请人若已婚就需出示结婚证,若未婚则需出示未婚证明,证明可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3、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房产证,若还未拿到房产证的,需出示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4、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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